
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,没有为失去信仰者的默祷,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,你将会听到我的声音,当我大声呐喊出来。
——Bon Jovi乐队
1淳熙十一年(1184年)春天,陈亮被抓进了监狱。
第一条罪名,谋逆。他和几个狐朋狗友带着青楼女子喝酒。有个家伙喝得太高了,竟然搂着女人叫“爱妃呀”,其他的人就起哄,说妃子有了,那也要封宰相喽。醉鬼就指陈亮:“他,是左相。”转头又指:“你,右相。”大家哄堂大笑,乱叫乱唱一气后作鸟兽散。没想到此事被人告发。
第二条罪名,投毒杀人。说他在赴宴时,把跟自家有宿怨的邻居给毒杀了。
第三条罪名,索贿受贿。陈亮刚盖了几间房子,一家人够住而已。但他之前太穷了,穷得令人伤心,又没正经营生,大家就怀疑,这钱,说不定是借他那当官的朋友朱熹的名头到处要来的。
2这些罪名都落实下来,一代狂生陈亮就性命难保了。因为有谋逆的事在里面,加上陈亮乃知名人士,案子被郑重其事地送到了孝宗皇帝面前。宋孝宗一看,勃然大怒,把案卷扔了一地,说道:“秀才醉了,胡说乱道,何罪之有?”一介书生,无职无权,在家发发酒疯,怎么也蹦跶不到天上去,头脑清醒点的主子,谁和他计较?两宋毕竟不是明、清,还是不大时兴文字狱的。
陈亮很好运,皇帝发了话,他的好友、学生,以及朝野相信他人品的人,奔走营救,把他从大牢里给捞了出来。罪名虽然都被证明是子虚乌有,到底沾染了一身晦气。
3一个在家秀才,会轰轰烈烈倒这么一个大霉,明眼人都知道,是被罗织陷害了。他曾这样总结自己的一生:“六达帝廷,上恢复中原之策;两讥宰相,无辅佐上圣之能。”口气之大,怪不得人人皆目为“狂怪”。
早在淳熙五年(1178年),布衣陈亮伏阙上书,连上三封,宋孝宗很受震动,想要破格起用。苦于此事影响较大,臣子们可能会有意见,正暗暗计较之际,有一个叫曾觌dí的人,窥到了皇帝的心意。这位是有名的见风使舵之人,他跑去找住在旅馆里的陈亮,想要拉拢拉拢。不料陈亮一听说来的是此人,竟然翻墙跑了。把曾觌气个倒仰,到皇帝面前好一通添油加醋。而派来考核陈亮的官员,也被他的狂言无忌吓到目瞪口呆,回过神来,组团到皇帝面前痛心疾首地反对,誓不能跟这种人同朝为官。
4宋孝宗权衡之后,决定先授陈亮一个官职,至于其政治主张,则不置可否。陈亮大为失望,说他这么辛苦,想的是大宋这数百年之基业,可不是为了换一个小官来做!挥挥袖子,回老家去了。
曾有朝廷大员对陈亮的评价是:“秀才狂言,没什么值得听的。”那么,他在策论里,写的到底是些什么呢?大致有以下这几点。
一、援引东晋的悲惨结局,说苟且偏安,必定亡国。统治者不思进取可不行啊,天意、人心都会背离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