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剧本角色

骆闻舟
男,0岁
刑侦队长,嘴皮子不正经,但行事稳重。

费渡
男,0岁
表面花花公子,但其实优雅温柔,生于泥沼,向往光明。(兼:郭恒)

许文超
男,0岁
衣冠禽兽!(兼:陶然)

郎乔
女,0岁
活泼,善良,正义,贫嘴。(兼:管理员)

苏落盏
女,0岁
十二岁 ,小恶魔。(兼:苏晓岚,管理员)

郭恒
男,0岁
莲花山案的受害者郭菲的父亲
本剧本改编自晋江文学城priest的原著小说《默读》
本篇《亨伯特.亨伯特》本剧本仅供娱乐!!!谢绝任何形式转载!
后期——听寒
部分音效来自广播剧。
“你可以教孩子防止陌生人提高警惕”
“但不能让她怕穿碎花裙子”
一切违法犯罪都会受到法律制裁!!!
骆闻舟:刑侦队长,成熟与幼稚,口嫌体正直。
费渡:表面玩世不恭,其实温柔坚强理性。(兼:郭恒)
许文超:斯文败类(兼:陶然)
郎乔:平时活泼,工作很认真。(兼:管理员)
苏落盏:十三岁,小恶魔。(兼:苏筱岚)
只有案件,台词尽量平均了。女生词少,可以一个人,但最好是两个人。
爸爸,是小动物吗?是羊吗?
叔叔救救我!
不要怕,我让我女儿陪你!
BGM1
【闪回】
【1:10】脚步声同入-坐下
许文超:我再说一遍,我没有绑架过小女孩,也没有杀过人,行车记录你们看过了,非法跟踪、窃听,你们也干过了,我想请问一下,侵害一个人的基本人权到了这种地步,你们找到我杀人的证据了吗?
骆闻舟:苏落盏绑架同校女生,她在犯罪现场两次打电话给你,当着所有人的面指认你是共犯,你还有什么要狡辩?
许文超:一通电话,一句孩子话,我就成了杀人犯,我今天算是明白,什么叫做‘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’了。
骆闻舟:苏落盏为什么要给你打电话,又为什么要诬陷你?
许文超:因为我和她妈妈是恋人关系,…是,下午来的时候我没有说……因为我怕惹麻烦,我从小就喜欢苏筱岚,可是她不喜欢我,她宁可过得人不人、鬼不鬼,也不肯接受我,只有得知生命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,她才自私地决定施舍给我一点温情,我却为此感激涕零,甚至想和她结婚……如果不是她没能等到这一天,现在我就是苏落盏的继父。因为没有这层法律关系,我想要收养她很困难,只能慢慢想办法,同时尽我所能给她提供物质条件,有什么事,她会给我打电话,这很正常。
骆闻舟:但你没接。
许文超:我没接,因为我发现自己被窃听了,即便那电话不是她打的,是随便某个送快递、推销房地产的,我也不会接。警官,我有权在公权力的重压下保持最后的自由吧?
骆闻舟:那这么说,苏落盏是诬陷你了?
许文超:我不知道那孩子为什么这么说,如果是真的,那我真的很伤心,她妈妈一直比较忽视她,相比而言,我自觉是个称职负责的准继父,这女孩从小放养,确实有些行为很过界,我也管教过,也许她有一点逆反心 --也或许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,是有人引导她。
骆闻舟:幸存的受害人作证说苏落盏在给你打完电话以后,说过‘他不来,我自己也行’,苏家的旧宅也一直是你雇钟点工清理,从你的账户上走的水电费!你维护一个快拆迁的旧房子干什么?
许文超:维护一座旧宅,和绑架杀人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哪?按照您这个逻辑,所以本市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,都应该由市政负责了?
骆闻舟:我再问你一遍,二十七号晚上,你在什么地方?
许文超:在家看书。我是个自由职业者,不用每天上班,在家看书很正常。
骆闻舟:既然在家看书,你租车干什么?
许文超:警官,您在说什么?
骆闻舟:二十七号傍晚,你开车跟踪一辆从西岭出发的校车,伺机想对车上十一个女孩中的一个人下手,结果正好目击了校车被绑匪劫持,这个过程中,有个叫曲桐的女孩从那辆车上逃了出来,正好遇见了你和苏落盏,出于信任,她向你求救,上了你的车,谁知道反而把自己葬送在你这种禽兽手上!
许文超:警官,请问这是二十七号晚上几点的事?
骆闻舟:博物馆外围的监控拍到了你的车牌号,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!
许文超:好吧,你们想诈我,看来是不会告诉我确切时间了,但是如果这桩案子发生在前半夜,那我恐怕是来不及赶过去的。我家的位置您看见了,开车到您所说的西岭地区,至少得三个小时……二十七号晚上八点半左右,我在家里叫过一次外卖,订单号和送餐时间都有记录,运气好的话,送外卖的人或许还记得我。我建议您尽快去核实,也还我清白。(看表)看来我要在公安局里过夜了,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?哦,对了,虽然到现在为止,我还不太清楚苏落盏到底做了什么,但她毕竟还小,警官们可不可以对她温和一些?如果有必要,我愿意承担监护人责任。
【6:35】闪回
陶然:二十七号晚上八点半,许文超确实在家,我还查了他近半年的外卖单,很有规律,基本就是几家,送外卖的都认识他。你说有没有可能送外卖的人被收买了?
骆闻舟:稍微查一下证人和许文超的私人关系,不过我觉得可能性不大,送外卖的都是小孩,干不长,三两个月就换一批,跟客户最多混个脸熟,不太可能会为了一个点餐的客户做这种重案的伪证,再说也不是每个人都敢在警察面前胡说八道的……另外还有一点。
陶然:什么?
骆闻舟:我这双鞋是四十二的,下午许文超过来的时候穿的是运动鞋,我没太看出来,不过就他刚才穿来的那双皮鞋来看,目测似乎要小一些。
【7:33】开门-关门-坐下
郎乔:老大,你赶紧换个人吧,我是拿那孩子没辙了,我看着她就发毛。
骆闻舟:苏落盏怎么样?
郎乔:人家特别自在,该吃吃、该睡睡,她不怕大人,也不怕警察,我现在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。可能是太小,不明白自己做的事有什么后果,也可能是太狡猾,知道自己小,所以不害怕。你跟她好好说话,她跟你装糊涂、撒娇演戏,你吓唬她,她就笑嘻嘻地看着你——对,刚才还跟我要了一瓶甜牛奶,喝完还问我‘困了,可不可以睡一会’,然后就真睡了。说实在的,要是我干坏事的时候被人赃并获地抓到公安局,我吓都吓死了,肯定睡不着,这孩子还是人吗?
骆闻舟:大家都听好了,我现在需要各位分成两组,第一组从失踪儿童信息平台上整理本市各辖区、各县区所有儿童失踪档案,主要关注这些失踪儿童的性别、年龄,失踪时的体貌特征,与当时的案情简述这四项,依这个顺序,咱们从粗往细筛查一遍——时间先限定在最近两年。
陶然:你怀疑曲桐不是第一个?
骆闻舟:嫌疑人漫长的追踪做得不露痕迹,并且在突发情况下不惊不慌地带走了曲桐,说明他们当时目标很明确。既然我们找不到现在的证据,那就找以前的——第二组,我要你们去挖苏落盏、苏筱岚和许文超这两代人的所有资料,成绩单、账户、通讯记录、个人电脑等等设备,全部都要彻查。给郎乔汇总。
郎乔:那个苏落盏不再审一审了吗?
骆闻舟:没用,对付大人,你可以激他、吓他、诈他,但那个苏落盏……你坐在她对面,她心里根本不把你当同类,说不定在她眼里,人跟羊没什么不一样,都只是猎物和食物。再说她太小了,证词只能作为参考。这事还是要做得扎实一点,二十年前那桩案子的受害人的家属现在还在楼道里,谁也不想把这件事拖到我们退休的时候吧——速度点。
【10:12】一段音效
【10:26】闪回
郎乔:女孩,年龄9到14岁之间,无故走失后至今毫无音讯的,排除留了书信自己离家出走的以及后来找到尸体证实死亡的案例,去年总共三十二起,前年三十一。考虑到体貌特征,删去发育较早、长得比较像大人的孩子,以及尚未进入青春前期,去年的案例总共有二十六起,前年是二十起。
骆闻舟:那加上碎花裙这个特征呢?
郎乔:去年一共七起,前年是八起。
骆闻舟:往前翻,查前十年……不,前二十年,一直追溯到当年莲花山连环绑架案时期!
BGM2
【关门—脚步声同入】
费渡:大手笔啊,这种场合一般来的都是父母,我看这些父母们年龄跨度有点大,你们这是往前挖了多少年?
骆闻舟:二十二年。莲花山郭菲案发生在二十年前,但类似的受害人和类似的案情在那之前两年就发生过了,吴广川死后至今,从来没有停止过。初步推断是个团伙,每年儿童走失案五花八门,什么样的都有,通常是一线警力负责立案调查,一般到我们这里,只有一个下面报上来的年终记录,只要不是太离谱,谁也不会注意太多。
费渡:但经办过莲花山旧案的老刑警们前些年还在任吧?其中万一有一两个像你师父一样,对那起案子念念不忘,恐怕早就发现问题了——除非那之后的案子都缺少了关键的环节。是后续折磨受害人父母的部分,对吧?
费渡:假设有这么一个团伙,利用无害的小女孩去接近目标,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了那些女孩,我想他们应该是不愿意引人注目的,给受害人家里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太‘个人’了,不符合‘团体’的利益,‘团体’要的是十岁出头的小女孩,打骚扰电话的人要的却是折磨女孩的父母。这听起来像‘诱饵’失控了。你可以偷偷放我进去和苏落盏聊几句吗?
骆闻舟:那恐怕不行,不合规。
费渡:上次不就让我旁听了一回审讯……
骆闻舟:那是领导特批的。
费渡:再让他批一次,毕竟我跟苏落盏直接对过话,对了,今年四月份我还拿到了燕公大应用心理下的一个研究生名额,过了九月,说不定也能算半个内部人员了——骆队,要不你打电话问问上回那位处事很灵活的领导。
【2:55】关门—走路声—椅子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