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物散文 之 但愿那海风再起05
第一部分
伍 爷爷的书
01
我做过一件非常对不起我爷爷的事情,现在想来都觉得很惭愧。
我爷爷小时候家里穷,上学只上到初中,但由于太热爱学习,中年之后竟然靠自学当上了单位会计,每天又是算盘又是计算器的。爷爷酷爱看书,我小学时,家里有一大书柜的书,四大名著自不用说,四书五经唐诗宋词都齐备,秘史野史也是好多本,西方名著也有一堆,还有当年流行的苏俄文学。那些书(恐怕得尊称为著作)都硕大一本,字小且密,没有美丽的封面和插图,一本本板着个脸立在书柜里,像是好几百个我爷爷在瞪着我。我就在这些书的注视下念完整个小学并几乎没有去冒犯它们,大家井水不犯河水。
02
但也不是完全没读过,小学低年级起我爷爷就强烈推荐(就是强迫)我在假期读《基督山伯爵》以及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,但我儿时真不爱看书,只喜欢听歌看动画片看电视剧,于是每个假期都只能很艰难地阅读一点,只要爷爷一走进房间,我就在看书,只要他走远了,我的思想也立马走远,只剩空壳在捧着书。到寒假看半本基督山,到暑假读几篇福尔摩斯,寒暑交替,小学都毕业了,基督山伯爵和福尔摩斯的故事左眼进右眼出,完全忘记了。只记得福尔摩斯有一集有个人上吊死了,被作者形容为“脖子被拉得很长,像只拔了毛挂起来的死鸡”,从此我便不爱吃鸡。
爷爷发现我不是读书的材料,也就放弃了用书籍来撼动我精神世界的想法,在搬家时默默把那些书全部放大木箱子里,塞进床底下。于是我上初中后,新家终于不再有威严的书柜瞪着我了。我家那时搬到了热闹非凡的小镇,满街游戏厅,唱片店,漫画书店,我也就更不愿意读书了。上学之余要么看漫画,要么听歌,但最喜欢的还是打游戏机。
03
我打得最好的是“拳皇”系列的街机,可能现在很多小朋友都既不晓得拳皇是啥也不晓得街机为何物了。一台人那么高的机器,大屏幕在前方,下方俩控制杆和一堆按键,可单打电脑也可与人对打,通过控制杆和按键的组合可发招——连招,大招,此为街机。一群帅哥美女奇人异士在屏幕里被我操控,打打杀杀,好不痛快。但打游戏机需要钱,我没有零花钱,便从伙食里节省:每天早饭预算是两块钱,要省出一块钱来买四个币。
但镇子太小了,来来去去就那么几家游戏机店,难免会被邻居同学老师碰见,爷爷闻风而动,时常跑到游戏厅抓我。有时候在游戏里打“人”打得正起劲,爷爷就不知道从何处冲过来揪着我的耳朵回家暴揍。好吧,我在此处打了“人”,在彼处就要挨打,原来这就是世间的真理。
04
奶奶知道我打游戏的钱是怎么来的了,于是克扣了我的早饭钱,买了早饭让我在家吃。于是我就省出午饭钱来买币,被抓到若干次之后,午饭也必须在家吃了,于是我又省出各种学杂补课费用来打游戏,经常谎称买学习资料。
上高中时互联网终于在镇子里普及,网吧遍地开花,两块钱一小时任君遨游冲浪联网游戏。不爱学习的我有很多时间可以泡网吧,但苦于没有那么多钱交网费,周末能上几个小时的网吧对我来说还是挺奢侈的。某次路过家门口的废品回收站,眼前一亮,动了邪念,想起废纸可以卖钱,不看的书那可不就是废纸吗?于是趁爷爷奶奶出门散步时,我从床下拖出那几大箱子书,毫不犹豫地拿去卖废纸了,卖出一笔不小的费用。那可真是很多很多的书啊。
05
有了钱又能上网了,在网吧玩《传奇》玩到不可自拔,经常旷掉晚自习或者周末玩通宵。直到有天晚上做了个梦,梦到我进入了游戏里,被人一刀秒杀,装备爆了一地,我痛苦地看着那些闪着光的装备被人一样样捡走,大叫着从梦里醒来。